武陵镇鲁班溪流域生态治理工程(玻璃水滑道部分)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年**月9日至 ***2年**月**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武陵镇鲁班溪流域生态治理工程(玻璃水滑道部分)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州区武陵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证书名称 |
|||||||||
第*名 |
************** |
******* |
**日历天 |
本次招标的设备及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次性验收合格。 |
/ |
/ |
/ |
||
第*名 |
************** |
******* |
**日历天 |
本次招标的设备及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次性验收合格。 |
/ |
/ |
/ |
||
第*名 |
************ |
******* |
**日历天 |
本次招标的设备及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次性验收合格。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为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为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第*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为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2年**月9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年**月9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APP
电话
返回顶部